2009年民法辅导之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归责原则详解法律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5:14 19:42:2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归责原则
  过错归责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只有在主观上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归责原则是指在某些领域或行业内,对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再强调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而仅以损害后果是由行为人造成的作为确定民事责任归属的法律原则。
  二者的区别是:
  1) 产生的背景不同。
  2) 原则的内容不同。
  3) 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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