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09年招考公务员补录面试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5:15 20:25:5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人口计生委2009年招考公务员补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有关事项
(一)时间:2009年5月15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8:50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地点: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培训部(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14号)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09年5月13日17:00时前发送E-mail到[email protected]进行确认,邮件标题统一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届时不确认者视同放弃面试,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于面试前2天告知工作人员。
2、考生在面试当天应提交笔试成绩单和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5)英语证书和有关奖励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6)英语证书和有关奖励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二、 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09年5月18日上午。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在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楼前集合(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体检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验证后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前须空腹,不要喝水,抽血及做完B超后方可用早餐。
2.不得让他人代替体检,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国家有关部门处理。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本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中国人口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三)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国家人口计生委62030659、62030650
面试地点 62112266
附件:面试地点乘车路线图
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
准考证号 |
最低分数 |
张景顺 |
10417811219 |
124 |
曹振华 |
91713791419 |
王晶东 |
77410512016 |
修翔飞 |
12718121507 |
刘 飞 |
15218924511 |
尤笑宇 |
14718964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