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三章冲刺辅导(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15 06:34:4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3、监交人员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①所属单位领导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

  ②所属单位领导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

  ③不宜由单位领导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上级主管单位会同监交.

  ④上级主管单位认为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派人会同监交的。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移交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在移交清册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名称,移交清册的页数以及需说明的问题和意见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行开立账簿

  (3)移交清册一般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把会计从业加入收藏夹】★【更多资料请访问百考试题会计从业站



相关文章


会计从业考试辅导:错账查找方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辅导:会计报表转记差错的查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考试辅导:年终结账的程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考试辅导:制单会计岗位职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09年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三章冲刺辅导(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09年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三章冲刺辅导(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009年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三章冲刺辅导(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行业组织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自律管理与约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证辅导: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案例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