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报考知识全集及政治理论基干知识全集3考研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15 09:25:4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二章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一、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就是实践观点。

  1.实践和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1)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认识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客体是指进入人的认识活动,被主体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客观对象。

  (2)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即认识和被认识、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3)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包括以下环节:①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②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通过一定的实践手段把实践方案变成实际的实践活动;③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2.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1)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

  (2)实践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

  (3)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

  (4)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1)唯物主义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2)唯心主义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把认识看做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经验的东西。其中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主观自生的,是“内心反省”的结果,是心灵的自由创造物;而客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上帝的启示或绝对精神的产物。

  2.辩证唯物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的不同回答

  (1)旧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认识看成是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外界对象,是直观、被动的反映论。它有两个严重缺陷:①不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②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性质。

  (2)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严重缺陷,把实践的观点引入了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因而是以实践观点和辨证观点为特征的反映论。

  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那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种能动的反映不仅具有摹写性,而且具有创造性。创造性从根本上把人的反映与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活动区别开来,它是反映的能动性的基本标志。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从实践到认识

  认识运动的辨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从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仍然是“生动的直观”,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直接性是其突出的特点。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它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因而是深刻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有着密不可分的辩证联系,其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理论上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在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理性因素的作用,同时也不可忽视非理性因素的重要作用。非理性因素主要是指认识主体的情感、意志、欲望、动机、信念、习惯、本能等意识形式。人的认识过程是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协同起作用的结果。非理性因素对于人的认识活动和人的认识能力的发挥具有激活、驱动和控制作用。

  2.从认识到实践

  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

  ①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②需要经过一定的中介环节;③理论必须掌握群众,化为群众的行动,化为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力量;④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即工作方法。

  3.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这就是认识发展的总过程。

  造成认识过程反复性和无限性的原因是:①认识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认识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②从认识的具体过程看,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认识就算完成了,但对于认识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还没有完成,并且永远也不会完成,因为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

  二、真理与价值

  (一)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客观性

  (1)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凡是真理都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特征。

  (2)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①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②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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