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不可混用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4 23:07:5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实例)

  某单位的一个职能部门代单位拟了一个申请追加经费的请示,送给负责人核稿时将 "请示"改为 "报告"。打字员打出后,原撰稿人校对时将 "报告"改为"请示",到负责人二校时又将 "请示"改为"报告"。
请示、报告混用、错用十分普遍。本案例说明什么问题?从秘书规范角度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

(评析)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都是主送直接领导的上级机关,但二者是有区别的。请示是为了解决特定的问题,要求给予批复.报告是为了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并不要求批复。按本案例的具体情况,“申请追加经费",是为了解决问题,文种应为请示。本案例说明负责人业务素质差,说明内部规范的《文稿审核制度》不够严格,不够完善、不够细致,说明对《文稿审核制度》执行不力。产生本案例现象的原因,从秘书规范角度分析,是由于按秘书规范办事的观念差。要解决这一问题,秘书人员,特别是秘书机构的领导,要增强和提高按秘书规范办事的观念,不断积累秘书规范的知识,在行为上时时事事以秘书规范为依据,从而避免类似现象发生。由本案例看,假如职能部门能加强和负责人的沟通,也有可能避免 "请示"、"报告"混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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