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与香港共同发展为国际性城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22 17:25:02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7月3日,《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规划》)获得了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原则通过。会议对这部《规划》给予了高度评价,也同意了《规划》中对“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等深圳未来城市性质的表述。这是深圳在城市发展性质方面的一个重大突破。

昨天,市规划局就《规划》中的深港合作与区域协调、区域交通设施,以及在此前公示期间曾被公众忽视的综合防灾减灾等内容进行了再次解读。

深圳将是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继这部规划在广东省层面得到认可后,还将争取在年内得到国务院的批准。

《规划》中对于深圳的城市性质,是这样概括的: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

深圳的主要城市职能是:国家综合改革的经济特区,践行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共同发展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基地;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地。

据了解,在去年底、今年初面向社会公示的《规划》草案中,深圳的城市性质为“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而在省政府批准之后,在具体表述上则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变成了“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

“后一种表述更严谨,也可以避免一些理解上的误差。过去的提法,是为了对应香港方面提出的‘亚洲国际都会’的提法。现在的提法则更为强调深圳自身的努力方向。”一位规划师解释。

粤港澳合作深圳要先行先试

省政府常务会议在审查这部规划时认为,这部符合省级的上层次规划,也符合深圳市的发展方向。省委、省政府还进而提出要求,深圳这一轮发展要体现出在粤港澳合作方面的先行、先试、先导作用。

《规划》对深港合作作了具体安排,主要包括七个方面:推进深港金融深度合作——建立健全深港金融合作机制,培育共同的资本市场,支持香港巩固和发展其作为中国的世界级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将深圳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积极建设深港创新圈——加强两地企业、科研机构及高校之间在生产研发、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等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和引导人员、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的流动,携手打造创新产业中心。加强与香港在支柱产业发展的合作——依托深圳对内地的联系优势和香港对国际的联系优势,进一步扩大双方在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和高端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不断提升深圳的国际影响力。推动深港两地机场更紧密合作——推进香港国际机场与深圳机场(爱股,行情,资讯)之间的铁路接驳以及其他合作项目,尽快实现两大机场的功能互补与协同效应,提高两地的竞争力。改善通关环境和跨界交通——加强跨界交通方面的衔接和合作,促进深港交通合作与建设;加强口岸管理,缩短通关时间,为深港两地的资源要素流动提供更便捷的条件。促进边境地区合作开发——共同研究落马洲-河套和莲塘-香园围等地区的发展定位和开发策略,适时稳步推进边境地区的开发。加强两地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协作,改善深圳湾和大鹏湾水质,提高两地大气环境质量。

《规划》中还提出,要建设大容量、高效能的口岸枢纽体系,全面促进深港交通一体化建设。到2020年,深港跨界客运量达到100万人次/日,跨界货车流量达到4.6万自然车/日。在铁路口岸方面,进一步完善罗湖口岸和福田地铁口岸,结合广深港客运专线建设新深圳站和福田站铁路口岸;结合深港机场连接线建设机场站和前海站铁路口岸。

而在公路口岸方面,将新建莲塘口岸,调整公路口岸分工,形成深港跨界公路交通“西进西出、中进中出、东进东出”的总体格局。深圳湾口岸:承担香港往深圳南山和西部滨海地区、东莞西部地区以及广州方向的过境交通,以货运功能为主;皇岗口岸:承担香港往深圳福田、罗湖和中部分区以及往东莞、广州方向的过境交通,兼有客、货运交通功能;文锦渡口岸:承担鲜活货运及客运功能;沙头角口岸:承担需求量不大的往盐田及以东方向的过境交通,以客运功能为主;莲塘/香园围口岸:承担香港与深圳东部、惠州、粤东、赣南、闽南等地区之间的过境交通,兼有客、货运交通功能。

城市防灾深圳将建50个分区避难所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草案)于去年底公示期间,城市防灾减灾的问题并不受大家关注。而在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很多人都问:深圳将来会不会发生地震?发生了大地震或其他重大灾害时怎么办?昨天,市规划局专门就这部规划中的一项专题研究《深圳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研究》(以下简称《研究》)对媒体进行了发布。

《研究》中为了应对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可能来临的状况,提出我市未来将安排中心避难场所8至9个,分区避难场所约50个。《研究》参考国外避难场所的分类,结合深圳的情况,把城市避难场所划分为小区避难场所、街区避难场所、分区避难场所和中心避难场所四种类型。城市中的广场、公园及绿地是城市中分布较多的开放空间,是城市主要的避难场所。学校可以作为基本的避难场所,防灾公园可作为分区避难场所或中心避难场所,中心避难场所应具有经过抗震加固的高等级抗震建筑物。

《研究》同时还提出,应从保证安全的角度考虑控制城市人口密度,降低开发建设强度;居住区人口密度应不超过4万人/平方公里,建筑密度不高于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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