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心花坛8年重修5回遭市长质疑(图)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22 20:38: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重庆2005年刚投入40余万元对市中心花坛--上清寺中心花坛进行过重新绿化。然而时隔不到半年,一份《重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中又提出,将再次对这一花坛实施复合型绿化。

“上清寺转盘中心花坛自直辖以来,至少重复修了5次。这次怎么又安排了40万元呢?”在审议此方案时,重庆市市长王鸿举提出质疑,并要求不能将此处现有园林绿化推倒重来。

经常遭受城市“变脸”之苦的市民听此消息后,纷纷提出城市管理应讲一讲“统筹”艺术。

城市“变脸”太随意

在重庆有着特殊地理位置的上清寺转盘,处于连接市委市政府、重庆市两大商圈的中心枢纽地段。据重庆一位政府工作人员介绍,这个转盘最先是平交,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这里的道路显得窄了,政府对该转盘周围道路进行了几次“扩宽”的改建工程,后来又对这里实施了“立交”改建工程,每次道路一改建,这里的花坛就要跟着被重新绿化一遍。2005年,为了迎接在重庆召开的亚太城市市长峰会,重庆投入40余万元对这一中心花坛进行过重新绿化。然而时隔不到半年,《重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中又提出,将要投入40万元对这一花坛实施复合型绿化,栽植观花观叶小植物。据悉,重庆直辖以来,这里的绿地前前后后至少改造过5次,且每次投资都达数十万元。

上清寺中心花坛八年反复折腾五回的情况,遭到重庆市市长王鸿举的质疑。此外,王鸿举市长还指出了重庆其他一些地方的绿化常常出现被反复折腾的情况,如一些街道的行道树,原先栽种的黄桷树长得好好的,有的砍了栽法国梧桐树,后来没多久,梧桐树又被砍了栽小叶榕,连市委门口的黄桷树都是他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后才幸免于难。

为什么2005年刚进行过重新绿化的花坛,2006年又要再安排资金重建?重庆市园林局负责人解释,这次出台的《重庆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就是针对以前一搞活动就靠临时摆放鲜花之类“应景式”的做法,而安排资金搞城市绿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对上清寺中心花坛前几次的重建,这位负责人认为主要是市政建设部门根据当时的认识和经济水平而做出的决定,这是一个认识发展的问题。

然而,重庆市民在听闻“上清寺花坛修了5次还要再修”的消息后,反应强烈。“我的记忆中,上清寺花坛已经拆了好几次,这里是一个大转盘,车流量很大,拥堵情况时常出现,几乎每拆一次,必堵一次,如果又要拆,不知还要堵到何时?”一位开了5年出租车的“的哥”张华说,“没完没了的开膛破肚和拆东补西的修面整容,既影响市容,又妨碍交通。”

退休干部罗小林说,这样翻来覆去地折腾,重修花坛,是花老百姓的钱,拆掉花坛,还是花老百姓的钱。到底是“谁获利、谁受损”?“听说这个消息,我感到一阵心寒。”青年教师张睿表示,当前,国家提倡“节约型社会”,我们的政府理应从小处做起,杜绝城市建设项目的“乱拍板、乱上马”,把纳税人的钱用在实处。

重庆颁布“政府令”整治“拉链马路”

除了城市绿地反复“变脸”之外,今天挖了路铺设水管,明天又挖开铺设电缆……这些城市建设“随意变脸”的做法,确实给百姓生活、出行带来相当的麻烦。更重要的是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据测算,道路施工导致需要开挖损坏部分设施收费是:沥青路面每平方米300多元,水泥路面每平方米为170到200元,普通人行道板每平方米100多元,路沿石每米90元,下水管道每米1000多元,自来水管道每米700元,排水管网接入城市管网每处8000元,施工人员的工钱每天40元-70元……诸如此类加起来,城市道路每挖1米得花费至少上万元。除了算得清的成本,还有许多算不清的成本。如施工污染、安全隐患、交通堵塞、汽车油耗等等。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介绍说,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尚未出台管线工程管理的专门法规,管线工程的投资体制、管理体制的多元化,管线工程长期处于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诸多问题,如大部分管线工程没有与道路建设工程同步施工,道路竣工后又反复开挖,不仅阻碍交通、产生扬尘污染,更造成国家资金的巨大浪费。对此,社会各界一直反映强烈。

为此,重庆市政府日前颁布“政府令”,即《重庆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5年内不得开挖,而大修的此类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违反此规定者将遭到经济处罚。

据悉,重庆市财政局、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价格波动情况,根据道路竣工时间按年依次递减的原则,依法调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收费项目中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赔偿标准,而排危抢险工程按最低赔偿标准交纳赔偿费。此外,仅有“确因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后才能在道路竣工后又申请开挖道路。

针对产生“拉链马路”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线工程没有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的情况,此管理办法(草案)还规定,道路建设部门与管线建设部门不得各自为政,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线工程规划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建设、交通、市政、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管线工程的相关管理工作,确保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管线单位如不同步施工,要书面告知道路建设单位,并向规划行政部门备案。

考验政府城市管理的“统筹艺术”

重庆市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孙元明研究员认为,上清寺中心花坛近年来经历的“风风雨雨”,是重庆城市建设中“随意变脸”的一个典型。从表面看,这里每一次的重新改建都有一定的道理,如解决交通堵塞问题、迎接在重庆召开的国际峰会、建设园林城市等等,但这背后折射的问题值得深思--政府在城市建设上的“统筹”能力亟待提高,甚至可能还会有一些领导同志的关注点不同,而造成城市建设的“随意变脸”。

“城市环境建设,公德在人心。城市绿地、城市公园一定要做好规划,建好了没有原则性问题就不要轻易去改建。”王鸿举市长明确表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政府应该集中精力、财力建设一批重点项目,不要把眼光老是放在现有绿地的改建上。城市绿地不要随意变脸。

同时,有关专家指出,发展速度加快和想象力滞后的矛盾,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科学性之欠缺,以及政府决策的系统性、连续性不够,是产生这一矛盾的主要原因。前不久,在杭州市人大召开的政情通报会上,不少代表在审议杭州市政府半年度工作报告时曾提出政府投资的公共项目,应当提交人代会审议,接受人大的监督。但是实际的情况却是“年初不知道,年中就实施”,论证时间非常短,既不利于人大的监督,也不便于代表向群众宣传。因此,专家们建议,政府应该在年初人代会上向代表们报告当年要进行的重大工程项目,同时政府还要提高财政监督部门的权威性,尽量杜绝政府投资性项目的超支和浪费现象。

目前,城市建设“随意变脸”现象已引起了部分城市的重视,并出台措施加以遏制。如北京、重庆等地都以法规或“政府令”的形式,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不得挖掘。

孙元明研究员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治理城市建设“随意变脸”现象,重要的在于政府重视运用城市管理“统筹艺术”,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对马路开挖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说,其根本在于改革目前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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