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实务考试辅导:停业复业登记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6:24 20:07:1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停业、复业登记管理规程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不得超过一年。

  2、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4、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二)停业、复业登记操作要点

  1、停业、复业登记申报

  2、填报停业、复业登记表

  3、领取企业停业、复业登记的有关批件



相关文章


税务代理实务复习发票领购管理规程注册税务师考试
税务代理实务复习代理领发票要点注册税务师考试
其他税种纳税审查代理实务讲解注册税务师考试
税务代理实务考试辅导:停业复业登记注册税务师考试
税务代理实务考试辅导:一般纳税人登记注册税务师考试
哪些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册税务师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