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会计师复习:经济法容易“串门”知识点总结第十五章注册会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07 21:07:5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十五章 会计法

九、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重点)
注意:该考点连续出现在2000年综合题、2001年单选题、2002年综合题、2003年单选题、2004年单选题、2005年单选题、2006年单选题。
1、“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注意:(1)“伪造、变造、编制虚假会计资料”,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2)“隐匿或者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构成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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