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硕指导:法理学精选试题解析三十法律硕士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08 00:47:2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1.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做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这段话表明
  A.立法者要像自然科学家—样思维和行动
  B.法律是客观的,立法者在立法时不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C.立法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
  D.立法者应该把现行法律看作是绝对精神体现
  【答案】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立法的科学性原则
  【考点分析】制定法律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和借鉴科学的预见。其中首先的是立法必须尊重客观实际,根据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立法者最根本的任务是要研究规律,认识规律,尊重规律,并且善于利用规律,避免将主观愿望和想像作为立法的根据,当然科学立法也应尊重和发挥人的主动性。
  2.关于技术法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技术规范上升为法律后,称为技术法规
  B.并不是所有的技术法规都是社会规范
  C.有些技术规范不具有国家意志性
  D.技术法规调整的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涉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答案】A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法律规范中技术法规性质的认识
  【考点分析】法在调整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作用具体体现在几个方面:1.维护人类的基本生活条件包括:最低限度的公共治安、社会成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生态平衡、交通畅通问题等。体现在法中,具体表现为:公共安全法、社会治安保障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交通法等。2.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包括生产的一般规则、交易行为的一般规范、基础的劳动条件等。目的在于减少生产和交换过程的偶然性和任意性,提高确定性和连续性,增加交易安全,降低风险增加收益。3.组织社会化大生产由国家承担私人之人力、物力、财力所不能负担的水利、能源、交通、宇航、基础公共设施的建设。4确定使用设备、工艺和技术的规程和质量要求,保障生产安全和消费者利益。5.促进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法在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处理社会公共事业中的作用,往往通过制定技术性法律规范加以实现。由国家确认的技术性规范也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整和维护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在根本上同维护政治统治是一致的,符合法律规范的所有本质和特点。
  3.在我国,依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   )
  A.行政法
  B.宪法
  C.社会保障法
  D.民法
  【答案】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不同法律部门所包含的法律规范的认识
  【考点分析】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特定的社会关系)为主,辅助于特定的调整方法。宪法部门内容是关于国家、社会和公民的根本和基本的问题。即表现宪法内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法院组织法、国籍法、国旗法、国徽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检察院法;民法是关于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产关系――与物相关的占有与流转的关系;人身关系――与身份和生命相关的社会关系,如姓名权、名誉权、健康权等。与两者都相关的是知识产权,如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等。文件形式包括(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著作权法)。行政法部门是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法律规范的总称。表现形式有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中国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条例、审计法、海关法、警察法、公务员条例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是调整劳动关系和相关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关于国家行政根本问题的法律文件,属于宪法部门。
  4.关于法的分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解决一般法和特别法冲突的原则是一般法优于特别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按照法律适用的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划分
  C.英美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
  D.从一定意义上讲,法的历史类型、法的渊源和法系等都可以看作是对法的分类
  【答案】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的重要的分类方式和分类标准,以及法的级别效力适用原则。
  【考点分析】根据法律规范内容的不同分类标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就是规定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程序法就是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的方法和步骤的法律。两者密不可分。对法律程序的遵循,其目的是保护权利的义务的实现。公法和私法是古罗马法学家首创的一种法律的分类方法。它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法的历史类型是与社会历史形态相联系的概念,根据法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的不同,对法所做的一种历史分类。法律渊源通常在一般意义上是指法的形式渊源,是法律规范的创制形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根据创制和表现形式,法律渊源可以有不同的类别。法系是指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做的分类。凡属于同一传统的法律就构成一个法系。在法的级别效力中,解决一般法和特别法冲突的原则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5.关于守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是守法主体,但是依法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除外
  B.在我国,守法的范围是指依法制定并生效的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而不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在我国,守法专指依法履行法律义务
  D.为了不受法律制裁而不违法的状态是守法的最低状态
  【答案】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守法的全面了解,涉及守法的含义、主体、内容和状态。
  【考点分析】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是我国的守法主体之一,必须遵守中国的各种法律。守法的范围既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又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守法的内容是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的统一结合。守法的状态包括守法的最低状态、中层状态和高级状态三种类型。其中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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