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律硕士统考大纲权威解析之法理学法律硕士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08 01:57:4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纵观今年大纲变化,综合科大纲的变化可谓是最大。在法理方面,增加了“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和构成”、“守法的原因和守法的态度”以及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结局有很高的可考性并且很可能会出论述题。综合课的分值在法硕专业课的考试中依然是150分,其中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的分值依然没有变化,法理学占60分,中国宪法学占50分,中国法制史占40分,试卷中各种题型所占分值如下:单项选择题45分,多项选择题36分,简答题24分,分析题30分,论述题15分。在综合科中法理的分数是一支独秀,所以对法理学的全面掌握是取得综合科成绩的关键,另外,法理学的理论性很强,又是对一些只是很难把握,这样我们就要结合09年考试-大纲,进行一些有益的分析,使考生更能深入的理解这门学科。首先,要从历史看未来,先看一看法理学的历年考查情况来分析09年的考试方向
  一、结合最新考试-大纲,预测考试方向
  相对于基础课考试-大纲的变化,今年综合课的考试-大纲变化可以说是重要知识点有变化,尤其是法理学的变化,增加了“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和构成”、“守法的原因和守法的态度”以及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知识点有很高的可考性并且很可能会出论述题。从它增加的考点可以看出,综合课的考试将会越来越全面,也越来越趋于成熟。另外,从历年考题可以看出,综合课的考试越来越重视综合能力的考查,越来越多的题不是单独的考察一个知识点,而是把相关的知识点结合起来一起考查,尤其是法理学的知识很容易与其他学科的知识点相结合起来,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另外,法理学的考试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与现实社会有很大的结合,所以,今年的考试也会如此,这就要求考生在学习中要注意总结,提高运用相关的法理分析问题的能力,并且要对一些重要的知识点加以运用来提高自己的综合运用能力。
  另外,今年变更的知识相对来说较重要,所以要对增加和调整的考点进行分析并对出题类型作出预测及指导,对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和构成要理解记忆,可能出所有题型;守法的原因和守法的态度这个新增的知识点可能会出选择题,别的提醒的出题可能性不会很大;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些知识点有很高的可考性并且很可能会出论述题。
  二、针对考试-大纲,梳理分析法理学重要的知识点
  从今年的考试-大纲来看,知识点只有增加,没有修改和删除,估计新增知识点考查的可能性会很大,结合09年考试-大纲,来梳理归纳一下法理学重要的知识点:法的本质:知道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神意论认为法是神的意志的体现;理性论认为法是人的理性的体现,自然法高于实在法;规范论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是以制裁为后盾的行为规则;民族精神论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社会控制论认为法是社会控制的工具),知道它们的代表人物,记忆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律本质的学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社会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法律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律的基本特征:知道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对每一个特征都要记忆理解;法的起源:知道法起源的原因,了解法起源的经济因素和法起源的政治因素。理解记忆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法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法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法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法的作用:记忆理解法的作用的定义和法的作用的实质;重点把握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法的规范作用:知道法的规范作用有哪些(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对每种作用都记忆理解;对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全面理解把握;法律制定:对法律制定的定义和法律制定的特征要记忆理解;法律制定的原则:知道法律制定的原则有哪些,这些原则该如何理解要重点把握;法律制定的原则有: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程序等必须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科学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总结借鉴与科学预见相结合)、民主性原则(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法律的效力:知道什么是法律效力,把握我国在法律对人的效力(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我国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我国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的域内效力;法律的域外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的概念;法律生效的时间;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法律的溯及力)方面的有关规定;理解法律体系的概念和构成;理解和记忆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知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部门构成;法律规则:对法律规则要全面把握,对法律规则的定义、法律规则的特点、法律规则的种类(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法律规则的结构(法律规则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构成)都要看细看懂;法律原则:知道法律原则的定义,重点把握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知道法律原则的种类(政策性原则与公理性原则;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实体性原则与程序性原则),能够明确界定某一原则的种类;法律渊源:知道法律渊源的概念,了解法律渊源的分类(法律的正式渊源: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国际条约等;法律的非正式渊源: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习惯、学说等),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法律分类:知道法律的一般分类(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和法律的特殊分类(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联邦法与联邦成员法),能够准确界定法律的归属;执法:把握执法的定义和执法的特点,重点把握执法的原则(依法行政原则;讲求效率原则),对每一个原则都要理解;司法:把握司法的定义和司法的特点,重点把握司法的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对每一个原则都要理解;守法:知道守法的定义和守法的意义,对守法的构成要素(守法主体、守法范围、守法内容、守法状态、守法的态度)都要了解;法律解释:对法律解释要全面把握,记忆理解法律解释的定义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能够明确界定法律解释的种类,法律解释的分类包括法定解释与学理解释和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记忆理解法律解释的方法(文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对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要全面把握[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行政解释];法律推理:对法律推理的定义和法律推理的特征记忆理解;对法律推理方式[形式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等)和实质推理(辩证推理)]要理解;法律关系:对法律关系要全面把握,对法律关系的定义和法律关系的特征要记忆理解;知道法律关系的分类(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讼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能够明确界定法律关系的种类;知道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对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知道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知道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国家,知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何界定;对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知道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含义,重点把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相互关系,对法律关系的客体要知道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知道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人身利益;知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包括抽象的条件和具体的条件,知道法律事实的概念,知道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含义,能够明确界定它们;法律责任:把握法律责任的定义,知道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四种,直到每一种的适用情况和功能;知道法律责任的构成因素有哪些(责任主体、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把握每个因素的含义,重点把握归责的概念和归责的原则,对归责的每个原则都要理解,重点把握免责的概念和免责的条件,对每个免责的条件都要理解;法律制裁:知道法律制裁的定义,重点把握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知道法律制裁的种类(法律制裁包括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裁),能够界定一个制裁的种类;法治国家:把握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记忆理解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和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的表现;重点把握法治的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对每个原则都要记忆理解;知道法治国家的标志(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严格的执法体制和公正的司法体制;健全的法律监督制度;高素质的执法、司法人员;较高的全民的法律意识),知道法治国家的条件(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高度的民主政治体制;全民较高的文化素养),把握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把握依法治国的含义、必要性、意义和措施;在这些重点只是把我的基础上,一定要注意今年大纲的变化,还要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与部门法和社会现实相结合,善于用法学理论分析社会现象!
  三、理论学习的方法和路径
  对法理学来说,首先要明白法学理论的意义、本质和原因,还要善于与一些部门法相结合进行学习,法理学的理论大部分是从部门法中抽象出来的。其次要有一些好的学习资料和指导学习的资料。在复习时,要按照新大纲《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从整体上把握这门课的基本框架和逻辑结构。要按照考研大纲的要求,对法理学科所涉及的知识进行整理,初步形成知识点的网络结构。在熟练掌握这门课基本内容的基础上,要重点归纳理解基本原理。然后要分析相关的真题和作一定的练习,逐步达到会灵活运用。学习某一具体的原理时,要注意结合有关的历史背景和社会事实,通过深入分析背景资料和这些事实,弄清这一原理的形成过程、重要影响和历史作用;注意联系实际,学会运用这些原理对某一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加深对这些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把握。把握好一些原理,在学习法学知识的时候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百考试题编辑预祝大家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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