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6年国际商务师考试5.30-6.10报名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1:15 17:40:4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2006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 〈 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人事部 人事考试中心和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 2006 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 2006〕38号 )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 2006 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4〕45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内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相应专业考试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含 B 级)合格证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 2006年年底。
(四)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暂行规定中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外经贸外语》科目,只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
(五)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中的 B 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B 级以上(含 B 级)的合格证或 60 分以上(含 60 分)的成绩通知单。
(六)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七)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组织的外销员资格考试单科合格成绩不再有效。



相关文章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
电子商务门槛:四个变两个
生产企业的电子商务机理
第三节电子商务系统机理
北京06年国际商务师考试5.30-6.10报名
陕西06年国际商务师考试5.22-6.9报名
电子商务投资政策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200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400亿元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