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2年春季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2:03:31 17: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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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12年春季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可自愿报名。
为了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优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依据河北大学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可自愿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
(二)身体健康,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
(三)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毕业班、正在修读辅修(双学位)学生外)。
二、辅修(双学位)开设专业
学院名称 |
开设专业 |
备注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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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 |
历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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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学 |
双学位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双学位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日语、法语、朝鲜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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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
教育学、应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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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
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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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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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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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化学、材料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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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
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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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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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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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特别标注外,其他各专业均为辅修、双学位课程同时开设。
三、招生计划
英语15人,法语15人,日语10人,朝鲜语10人,教育学25人,应用心理学25人,国际经济与贸易80人,法学40人,化学20人,材料化学20人,环境科学20人,环境工程20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2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40人,信息与计算科学4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0人,网络工程40人,软件工程40人;其他辅修(双学位)专业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0人,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开课。
四、学分及课程安排
(一)辅修专业总学分25-30学分,双学位专业总学分50-55学分。学分分配、课程设置及开课计划见附件1;河北大学本科专业学位所属学科类别见附件2;
(二)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具体时间、地点以2011-2012学年春学期课表为准;
(三)此次开课计划中第一学期指2012年3月~6月春季学期,计划中其他学期以此类推。
五、报名、交费
(一)每次只能修读一个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本人下载《河北大学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填写报名信息并于12月28日前交教务处226室;
(二)学生交费、报到、注册、开课等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请相关学院和学生及时关注教务处有关通知。
六、毕业
(一)在规定时间内,应修满相应辅修(双学位)专业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原则上应在毕业前修完全部学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河北大学辅修专业证书”;修读双学位的学生,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取得双学位证书;
(二)修读成绩单与申请表一起装入学生档案。
七、收费标准
(一)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实行备案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备案申请”批复,辅修(双学位)专业实行按学分收取学费,艺术类专业每学分200元,其他各专业每学分100元;
(二)辅修(双学位)专业学费采用“以学分计算,按学期缴费”方式收取。学生在每学期课程结束后缴纳下一学期全部学分学费。学生中途放弃辅修(双学位)课程,所交学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