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09年在职教育硕士招生简章教育硕士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12 20:22:0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参见招生说明。
  二、招生学科领域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政、语文、历史、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等17个学科领域。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理论为复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
  四、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其中,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版)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
  2009年计划招生300人,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六、教学与学位授予
  录取为我校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将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并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脱产(到校集中学习1年)和在职兼读(边工作边学习,仅限于在武汉市工作者)二种方式的一种进行课程阶段的学习。课程学习结束后,以在职兼读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学习年限2-4年,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费标准
  学费总计15000元(不包括教材费和住宿费),其中10000元为课程学习阶段的学费,5000元为学位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阶段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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