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A10《人身保险监管》考试-大纲保险从业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6 11:39:5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2009年考试A10《人身保险监管》考试-大纲
1.2009年A10《人身保险监管》科目考试内容以以下考试资料的基本理解重点为主;
2. 本年度的考试-大纲比往年新增了4个法规补充资料,并以附件的形式放在全文的末页。请务必进行了解。
附件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规定》
附件二:关于《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具体适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附件三:《关于投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风险提示的公告》
附件四:《寿险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

第一章 人身保险监管基础
第一节 市场失灵与监管的必要性
了解:市场与政府监管的基本概念;市场失灵的表现形态以及政府监管的必要性;生产者剩余和消费剩余和概念;
掌握:市场监管的目标;政府监管适度、有效的理论依据;行政许可法对政府监管的影响;政府监管的功能;
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必要性
了解:保险市场失灵与监管的必要性;信息难题的表现形式;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掌握:保险业的特点与监管的必要性;人身保险的特殊性与监管的必要性;
第三节 人身保险监管概述
了解:理解人身保险监管的释义;人身保险监管的对象;人身保险监管的理念;监管有效性的构成要素;
掌握:人身保险监管的法律依据;偿付能力监管的主要内容;人身保险监管的内容;监管成本和监管有效性。

第二章 人身保险监管目标、原则和组织架构
第一节我国人身保险监管的目标
了解:人身保险监管的中长期目标、首要和最终目标;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形态;公平竞争的含义;
掌握:保险体系安全与稳定的含义;培育保险市场。
第二节中国人身保险监管的原则
掌握:系统性监管原则、连续性监管原则、整体性监管原则、有效性监管原则、开放性监管原则的含义。
第三节发达国家保险监管的目标和原则
了解:英国、美国、欧盟等国监管目标。
第四节 我国保险监管组织架构
了解:我国人身保险监管的历史演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时间、组织架构、功能和目标、主要职责。
第五节 关于监管组织设计的理论思考
了解:从战略性风险管理角度设置保险监管组织架构、美国保险监管组织架构、英国保险监管机构(FSA)的组织架构与功能、各国保险监管自制架构比较。

第三章 市场准入监管
第一节 中资保险公司的设立及审批
掌握:中资保险公司的审批原则;中资保险公司审批步骤;设立保险公司的条件;保险公司申请开业的程序;缴存保证金;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及资本金要求;对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与审查;
第二节分支机构的设立
了解:分支机构概念及内含;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保监会及保监局在分支机构审批上的分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审批的条件;审批程序、营业地域范围问题、营销服务部的界定。
第三节 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
了解: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的情况
掌握: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的入世承诺、准入前的审批和监督;外资保险公司准入的条件、审批程序。
第四节关于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的监管要求
了解:保险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公司治理的核心;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
掌握: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管要求;内控制度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保险监管部门对内控制度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寿险产品和费率的监管
第一节 我国寿险产品监管体系的形成
了解:我国寿险产品监管历史;我国寿险产品监管体系。
第二节保险条款监管
了解:保险条款内容的监管;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监管;保险产品命名规则监管;保险条款通俗化;
掌握:保险条款通俗化的必要性;
第三节 保险费率监管
了解:人身保险费率的构成及制定原则;保险费率监管的历史;
掌握:保险费率市场化趋势。
第四节 新型寿险产品监管
了解:分红保险监管、投资连结保险监管的主要原则和方法
掌握:红利分配的原则;分配盈余的最低比例;红利分配的方式;投资帐户;产品定期报告的时限;投资连接产品财务报告的时限。
第五节 信息披露的监管
了解:一般信息披露要求;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投资连结保险信息披露;万能爆破县的信息披露;分红保险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材料备案制度。
掌握: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演示利率的标准;投资公告的时限。

第五章 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管
第一节 对健康保险的监管
了解:健康保险的定义、分类及特点;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健康保险的专业化。
掌握: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的内含;健康保险的定价基础;现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
第二节 意外伤害保险的监管
了解:意外伤害保险概述及特点;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掌握: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指导性条款和费率。
第六章 负债监管
第一节 负债监管的基本概念
了解:负债的基本概念;人身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人身保险公司负债监管的概念和内容;精算制度建设。
掌握:寿险产品的核心要素;保险公司负债的主要形态;保险保障基金提取的标准;对人身保险公司进行负债监管的目的。
第二节 责任准备金监管
了解:准备金的基本概念和特点;人身保险准备金的种类;责任准备金的监管;责任准备金评估的具体内容。
掌握:准备金的简单计算;
第三节 我国的责任准备金监管
了解:我国责任准备金监管;传统寿险责任准备金监管;利差返还型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监管;个人分红保险责任准备金监管。
第四节 保险保障基金监管
了解:保险保障基金的一般理论分析;我国保险保障基金监管;欧美保险保障基金比较及借鉴。

第七章 寿险公司资产监管
第一节 寿险资产监管的概述
了解:寿险公司资产概念和特点;寿险公司资产监管的基本方法和内容;我国寿险公司的资产管理情况和监管情况;对投资资产以外的资产监管。
掌握:资产“实际价值”原则;法定会计准则和一般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比例管理;
第二节 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监管
了解:保险资金运用的必要性及其意义;我国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监管;
掌握: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及渠道扩大;
第三节 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管
了解: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规则;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四节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的监管
了解: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组织环境控制;风险控制的主要内容;检查、监督与评比

第八章 偿付能力监管
第一节 偿付能力及监管意义
了解:偿付能力及其概念;确定偿付能力的方法;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偿付能力监管的意义;偿付能力监管的类型。
掌握:“破产”理论和流动性理论;利差损及其影响;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偿付能力监管的趋势。
第二节 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
了解:偿付能力监管的具体方法;寿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特殊性;影响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风险因素;寿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内容和层次。
掌握:正常层次监管的主要内容;偿付能力额度监管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中国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监管现状
了解:偿付能力监管;认可资产和认识负债;偿付能力报告制度;偿付能力额度和监管指标的管理;提存保证金的比例;保险保障基金提取的标准;偿付能力不足的处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掌握:偿付能力额度监管的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偿付能力额度的计算;资产认可的标准;偿付能力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偿付能力额度和监管指标的管理;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处理;我国保险公司市场退出机制;偿付能力指标预警的规定。
第四节 我国寿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分析
了解: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发展历史;现阶段我国寿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问题;我国寿险业偿付能力监管面临的挑战;完善我国寿险业偿付能力的监管;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发展的几个阶段及相关规定。
第五节美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评述
了解:美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财务报告要求、固定最底资本和盈余的管理、资本充足性监管及;美国偿付能力监管对我国的启示;
掌握:风险资本(RBC)的相关规定;现金流分析(CFT)

第九章 保险监管手段
第一节 现场检查的概念
了解:现场检查的概念和意义;现场检查的主要目标;现场检查的内容;现场检查方法;
第二节 现场检查基本流程
了解:检查准备阶段;检查实施阶段;材料整理和检查情况反馈阶段;检查后处理决定
掌握: 被检查单位的确定方法;检查组的构成要求;检查事实确认的方法。
第三节 非现场分析
了解:报表报送制度;财务管理指标;偿付能力管理指标
掌握:保险公司各种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流动比率、负债经营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计算方法及标准;偿付能力管理指标的计算方法及标准。
第四节 美国非现场分析借鉴
了解: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财务分析与跟踪系统(FAST)

第十章 金融混业经营下的寿险监管
第一节金融混业经营概述
了解:金融经营体制的发展状况;保险业加入混业经营的原因分析;我国金融体制的演变;金融混业经营对我国寿险监管的挑战。
掌握:《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我国金融经营体制的变迁;
第二节主要国家和地区金融混业经营体制下的监管
了解:美国的混业经验与监管、英国的混业经验与监管、日本的混业经验与监管、澳大利亚混业经验与监管、德国的混业经验与监管。
第三节 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了解:混业经营的层次;我国分业监管下的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的监管体制;国际上的混业监管;监管标准与法规的统一。


第十一章 金融全球化条件下的寿险监管
第一节 金融全球化对中国保险监管的影响
了解:金融全球化;保险业全球化的原因;中国保险业加入全球化的重大事件。
第二节金融全球化对我国保险监管的挑战及我们的对策
了解:全球化带动保险行业发展给监管带来的挑战;金融全球化对我国保险监管模式选择的影响;金融全球化与保险监管信息制度建设;金融全球化与保险信用评级制度的建设;金融全球化与国际保险监管合作协调;建立和完善保险监管基础性制度建设。
第三节 欧盟的区域性市场监管
了解:欧盟保险单一市场监管;欧盟对金融保险集团的监管
第四节 国际保险监管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了解:国际保险监管组织建立的背景;国际保险监管组织;国际保险监管组织的发展及其趋势


第十二章 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对寿险监管的影响
第一节保险信息化与网络保险
了解:保险信息化的概念;国际保险业信息技术应用的趋势;网络保险概念及其发展情况;网络保险的优势分析
第二节 主要国家对网络保险的监管
了解:网络保险对监管的挑战;国外网络保险的监管情况
第三节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及监管
了解:网络保险的发展情况;我国发展网络保险存在的问题;构建我国网络保险的构想
第四节 保险监督信息化的建设
了解:保险监管信息化概念;保险监管信息化的作用;保险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内容

附件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8年第1号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已经于2008年6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吴定富
二○○八年七月十日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保险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
  第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偿付能力充足率即资本充足率,是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
  第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偿付能力管理制度,强化资本约束,保证公司偿付能力充足。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本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负责。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的管理层对本公司的偿付能力管理负责。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具体事务。
  第五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和监管机制,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和监督检查,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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