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外销员考试违反合同的救济方法辅导笔记外销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6 11: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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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含义:
  一方违反合同导致对方利益受到损害,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采取补救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根本违反合同:
  Ø. 定义: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对方利益受到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的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同样的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发生这样的结果。
  Ø. 救济方式:
  1)根本违约时,对方可以要求撤消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补救措施.
  2)不是根本违约时只能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补救措施
  例: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只有在根本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是)
  案例:
  广州商人甲向香港商人乙订购了一批月饼,并要求在农历八月十五前交货.但由于乙方的月饼在农历八月十六才到达,于是, 甲方以乙方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这是否合理?
  解析:
  港方的迟交货造成了根本性的违约,故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因为季节性商品逾期交货将会给对方造成严重的损失,失去应得利益,造成根本违约,所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三.双方都可以采用的救济方式:
  (一)损害赔偿.
  根据《公约》的规定:损害赔偿是一种主要的救济方法。当一方违反合同时,对方就有权利要求赔偿损失,而且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并不因其已经采取其他救济方法而丧失。
  1、损害赔偿的原则及责任范围
  Ø. 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应与对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Ø. 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仅以其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对于那些在订约时不可能预见到的损失,违约的一方可以不承担责任。
  Ø. 采用无过失责任原则。
  Ø. 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不因当事人采取其他救济方法而受到影响。
  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违约的赔偿范围包括( ABCD )。
  A.违约方在订约时已经预见到的损失 B.违约方在订约时应预见到的损失
  C.实际损失 D.所失利益
  E.违约方在订约时没能预见到的损失
  案例:(2001年试题)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进口1 000公吨小麦合同。事后A公司与中国其他两家公司分别签订转售500公吨小麦合同。合同履行期内,B公司因故明确表示无法履行合同。A公司多次交涉未果,遂向B公司提出如下赔偿要求:(1)B公司无法履行合同造成的利润损失.(2)支付国内两家公司的违约金.(3)催促B公司履行合同等文电、办公费用.(4)其他因B公司违反合同造成的损失。请问:A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分析:
  A公司提出的第(1)、 (3)、 (4)项赔偿的要求是合理的,第(2)项不合理。
  理由:因为中美两国均为《公约》成员国,可适用《公约》。根据《公约》规定,一方违约应承担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应与对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据此,本案中,A公司与另外两公司的转售合同是在A、B公司合同签订之后,B公司不知情且无法预料,所以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金是不合理的。
  2、减轻损失的义务
  当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没有违反合同的他方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轻因违约而引起的损失。
  (二)预期违约:
  1、定义: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已经有根据预示一方将不会履行其合同义务。
  2、救济方式:
  1)中止履行:如果合同订立后,一方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他的信用有严重缺陷、或者他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行为显示他将不履行其主要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
  2)撤销合同:如果在履行合同的日期到来之前,已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则另一方当事人不仅可以中止合同,也可以撤销合同。
  3、 通知程序
  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了充分的保证,则必须继续履行义务。
  (三)对分批交货合同违约的救济方式
  A.一方不履行其中任何一批义务时,对方可宣布该批合同无效,但不能宣布全部合同无效。
  B.一方不履行其中任何一批义务时,使对方有充分理由相信今后各批也将发生根本违反合同的情形,另一方可宣布今后合同也无效,但已履行的合同有效。
  C.如果合同项下的货物互相依存、不可分割,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案例:(2000年试题)
  中国A公司从德国B公司进口一套大型生产设备,分三批交货。第一批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第二批交付的货物为该设备的主要部件,其型号、性能与合同不符,无法安装投产。A公司因此提出撤销整个合同,而B公司提出异议。
  请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分析哪方有理?为什么?
  分析:A公司有理。
  (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卖方分批交货时。如果合同项下的各批货物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不能将其中的任何一批货物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则买方可以同时宣告合同对已经交付或今后将交付的各批货物均为无效,即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2)本案分批交货的大型生产设备各部件之间是互相依存的,在德国B公司所交第二批货物不符合同规定时,中国A公司有权根据公约规定撤销整个合同。
  四、卖方违约买方可以采用的救济方式:
  (一)卖方违反合同的几种情况:
  Ø. 不交货
  Ø. 延迟交货
  Ø. 交付的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
  (二)买方的救济方法
  1、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买方已经采取了与这一要求相抵触的其他救济方法,他就不能采取这种救济方法。比如已经撤销合同。
  法院没有做出实际履行的义务
  2、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
  货物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可要求再交一批合同要求的货物。
  3、要求卖方对货物不符之处进行弥补
  货物不符合同的情况不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4、继续给卖方一段合理额外时间履行义务
  针对卖方延迟交货而规定的一种救济方法
  为日后宣告撤销合同创造条件。
  例:
  关于卖方延迟交货,只有其构成严重违约时,买方才可以撤销合同。(是)
  5、撤消合同
  卖方的不履行已经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在合理的额外时间内仍不交货,或声明将不在额外时间内交货
  6、要求减价
  如果卖方所交的货物与合同不符,不论买方是否已经支付货款,买方都可以减低价格。
  7、只交部分货物或部分货物不符规定的,只能要求对漏交和不符的采取救济措施。
  8、提前交货与超量交货
  对于提前交货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
  对于超量交货,可以收取全部,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不能拒收全部。
  9、请求损害赔偿
  即使买方已经采取了撤销合同、拒收货物、要求交付替代货物等救济方法,但他仍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其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买方可以取得合同价格与购买替代货物的交易价格的差额,以及因卖方违约而造成的其他损害赔偿。
  五、买方违约卖方可以采用的救济方式:(掌握)
  1)要求买方履行合同义务
  2)撤消合同
  3)自行确定货物的具体规格
  4)请求损害赔偿
  5)请求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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