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注册会计师原制度下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注册会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5 23:31:5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CPA考试的小税种,属于非重点章。
一、了解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法以及纳税义务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的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分别按以下标准确认:
(1)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2)县城是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1)大城市1.5至30元;(2)中等城市1.2至24元;(3)小城市0.9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计算公式: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习题
【例题】下列可以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有()。
A.县城的中外合资工业企业
B.城市郊区的外资百货公司
C.工矿区的杂货店
D.农村山区的小卖部
【答案】ABC
【解析】2007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人员都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区域不包括农村。
【例题】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的()。
A.10%
B.20%
C.30%
D.40%
【答案】C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

相关文章


2008年注册会计税法重点难点复习指导(四)注册会计师考试
2008年注册会计税法重点难点复习指导(六)注册会计师考试
2008年注册会计税法重点难点复习指导(五)注册会计师考试
2009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新制度考生报考要点注册会计师考试
2009注册会计师原制度下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注册会计师考试
2009注册会计师原制度下税法土地增值税注册会计师考试
2009注册会计师原制度下税法资源税注册会计师考试
2009注册会计师原制度下税法关税注册会计师考试
2009注册会计师原制度下税法营业税注册会计师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