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经济法》预习辅导:第五章(2)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4 20:18:4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

种 类

税 率

基本税率

25%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20%

两档优惠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
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l5%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所得额计算中涉及的内容

项 目

内容列举

收入总额

9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

不征税收入

3

财政拨款;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

4

国债利息收入;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

扣除项目

12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

不得扣除项目

5

不得扣除的支出(如税收滞纳金等)、折旧费、摊销费等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5年内

  2、非居民企业: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提示:计税收入——应掌握计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划分,注意选择题或计算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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