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知识点(4)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3:25 15:32:4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知识点四、税务登记管理

(一)税务登记范围、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②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③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注意】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例题·多选题】下列组织和人员中,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
A.国有企业B.某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C.出版社D.在集贸市场流动卖菜的农村菜农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登记的范围。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凡是从事生产经营、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④办理停业、歇业;⑤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注意】纳税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3.税务登记主管机关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机关。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的税务登记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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