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成人高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2:10 20:47:2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中原工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稿)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确保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依据《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授予对象
第二条 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并列入国家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本《实施细则》的各项条件,均可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三、授予条件
第三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 通过成人高等教育,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校学习期间本专业规定的各门学位课程成绩均在80(含80)分以上;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