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成人高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4:10 2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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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成人高等教育中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一种学习、实践和探索、创新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高等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学生完成的总结性独立作业。基本任务是培养本科毕业班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培养独立的实践动手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任何学科、专业的本科生都必须经过这一环节并达到合格标准,方能准予毕业或授予学士学位。
(二)毕业论文(设计)是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内容,有关时间安排、基本要求、考核方式等,必须在教学计划中有明确表述。
(三)各院系应根据所属学科专业特点,在学校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制订具体的实施及考核办法,经院系教学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报成人教育学院备案后实施。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以专业课的内容为主,可以针对某些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也可以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项目不宜过大,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选题。
(三)各院系要针对学生选题进行指导,并根据学生的情况和教师的指导力量合理安排选题,学生一般不做本专业以外的选题,也不宜做没有指导力量的选题。
(四)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如果选题确需两人或几人合做(指理科实验性课题),须由指导老师提出,经院系负责人批准。但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各自的论文(设计)。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的教师担任,每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论文(设计)的人数一般不得多于10人。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学生理解选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工作内容。
2.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选题编写指导教案、作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向学生介绍主要的参考文献,指导学生制订论文(设计)撰写计划。
3.对多人承担的题目,必须指导学生既参与总体方案论证,又要有相应的工作量和不同的侧重,即独立完成的内容。
4.定期对学生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答疑,对重大的原则性问题须及早指出。
5.对学生论文(设计)的初稿认真审阅并提出指导性修改意见。
6.在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勤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
7.指导学生按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规范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参加学生的论文(设计)答辩,并向答辩组提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及论文(设计)的应用价值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目的明确,符合培养方向,兼顾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体现时代特点,具有设计性和创新性。
(二)论文(设计)内容要概念准确,层次清楚,内容正确,格式规范,行文流畅。
(三)参考文献在论文(设计)中一定要加注。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要符合一般期刊的标准。
(四)为了全面衡量学生的知识基础和研究素质,毕业论文(设计)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具体由各院系根据学科专业性质确定。
(五)毕业论文(设计)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顺序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2.中文摘要(200——400字);
3.外文摘要;
4.目录;
5.正文;
6.参考文献;
7.附图、附录。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