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7:04 0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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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是国务院学位办设立,经全国联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录取分数段进行录取的非全日制学位教育,采取每学年集中授课或利用业余时间授课的教学方式,毕业后由教育部统一颁发硕士学位证书。2011年黑龙江大学批准招生专业有五类: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具体招生信息见表一。
表一:黑龙江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信息
招生专业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限额 |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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