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注册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预习第五章(15)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10:30 18: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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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特征:(1)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2)转移的是租赁物的用益权.(3)具有期限性和连续性.(4)标的物为特定的非消耗物。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提示:租赁合同中以下情况视为不定期租赁:
  (1)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例题】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 )。(2007年)
  a、租赁期为6个月
  b、租赁期为2年
  c、租赁期为20年
  d、不定期租赁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维修义务
  (1)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2)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3、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4、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定权利)。
  5、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举例】a将房屋出租给b,b经过出租人a的同意,可以将房屋转租给c,那么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房屋发生损坏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举例】a将房屋出租给b,租期为2006年1月1日一2007年1月1日,a在2006年7月1日时欲将房屋销售给c,那么租赁合同优先,租赁合同在有限期限内对房屋受让人c继续有效。 百考试题-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100test.com)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本文来源:百考试题网
  【例题】甲与乙于2007年1月1日签订一份租赁期为12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内甲未经乙同意又将该出租的房屋出卖给了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c.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d.甲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经丙认可后继续有效
  答案:c
  解析:甲为房屋所有权人,其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不需要乙的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故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所以c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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