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招警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4:12 22:34:3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有关要求,从本市法院系统实际工作需要出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开展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招考模式的改革试点,委托上海市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为本市法院系统定向培养司法警察,2010年计划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73名(其中男性64名,女性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上海生源或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2009届与2010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详见政策问答);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人民法院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一律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2日10:00至4月16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2日10:00至4月16日18: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5月5日10:00至5月6日18:00。报名和缴费的网站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定向招考。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公安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的警察学员职位。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外语(《英语》或者《日语》)。《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上公布。
  (二)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8日、9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6月10日上午10时起,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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