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办税环境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9:20 21:03:4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id="lpqw" class="ccvb">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出台《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造良好办税环境,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办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新出台的《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围绕办税服务厅的职能定位和主要工作职责,对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方式,办税环境建设,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激励机制和考核监督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
  《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各省税务机关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岗责体系,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岗位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办税服务厅应当提供导税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当积极推行网上办税、联合办税、同城通办服务。 百考试题-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百考试题论坛源:www.examda.com
  在办税环境建设方面,《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办税服务厅的环境建设应简洁实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范统一。办税服务厅一般设置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应当设置公告栏、意见箱,提供自助办税设施、宣传资料、表证单书及填写范本、笔墨纸张及相关用品;具备条件的,可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排队叫号系统和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等设施。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各类涉税事项,为纳税人提供“一窗式”服务。条件暂不具备的,可设置综合服务、发票管理、申报纳税三类窗口或综合服务、发票管理两类窗口。
  据介绍,为了便于基层执行《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还配套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指引,包括《办税服务厅行为规范手册》和办税服务厅礼仪规范专题片等。
  截至2008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共有办税服务厅18206个,其中,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7144个,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11062个。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办税服务的主要机构和场所,也是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展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形象的重要窗口。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的办税服务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关文章


天津市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9月4日5日办理注册税务师考试
CTA全科合格证办理程序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系方式注册税务师考试
国税总局卖房税收优惠以建筑面积为准注册税务师考试
财政部重点检查通信行业税收征管质量注册税务师考试
国税总局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办税环境注册税务师考试
企业发放交通通讯补贴将计征个税注册税务师考试
跨年度老合同营业税问题按新政策执行注册税务师考试
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函注册税务师考试
国资委再次启动两家央企董事会试点注册税务师考试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