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的特色09城市规划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5 21: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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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突出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的属性。
  (二)强调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城乡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三规合一”是规划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强调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
  (四)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五)完善了行政许可程序。
  (六)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七)加重了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强化了法律责任。把城市规划师站点加入收藏夹
  (八)保证公平,明确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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