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9:18 19:41:11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我区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第二次补录的公告
我区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补录工作于9月16日已如期完成。由于考生填报补录志愿不平衡等因素,造成部分招生院校补录计划仍有缺额,为最大限度地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给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更多升学机会,经会议研究决定,我区将安排部分高校高职(专科)层次的第二次补录。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填报条件
凡高考成绩达到文史类200分,理工类200分(均包括政策加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补录志愿。已经被录取的考生、集中录取阶段已按考生本人志愿出档但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和录取后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填报本次补录志愿。
二、填报时间、地点及办法
补录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8日8:30至19日12:00时止,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或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nxks.nx.edu.cn)上下载《宁夏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院校补录志愿征集表》(二),填好后,在规定时间,持本人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征集志愿”填报手续。
三、填报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补录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或到考生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
补录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四、补录志愿的设置及投档办法
本次高职(专科)院校补录志愿设A、B、C、D 4个平行志愿。不设院校服从志愿。
根据考生的补录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宁夏教育考试院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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