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09年在职硕士第二阶段复试安排工程硕士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12:24 17:27:0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jgksl">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三个类别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方可参加我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一)工程硕士
  1、 GCT总分不低于186分(无学士学位者不低于200分),单科不低于28分;
  2、项目管理领域GCT总分不低于192分(无学士学位者不低于206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GCT总分不低于224分,单科不低于30分;
  本科为非英语的外语专业考生、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的教师GCT总分不低于216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三)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思想政治教育)
  GCT总分不低于206分,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课不低于100分。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报名
  (一)学校对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09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考生应于12月30日先到所报考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初审、领取考生全国联考成绩单。再到学校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复试考试费。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2、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用报名现场确认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复印)。一式二份。
  3、专业课考试费、复试费每人每科80元,其中工程硕士及高校教师每人160元,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每人240元。
  学校资格审查地点:中心校区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千佛山校区6-330教室,软件园校区办公楼2层第一会议室(软件园校区仅限30日上午)。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加盖“审查合格”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及相关证件,到所报考单位(院、部、所)参加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二)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表)。
  2009年GCT成绩已达到学校复试基本要求、拟调剂工程硕士领域的考生,经个人申请,接受学院及学校同意,需参加拟转入工程硕士领域的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考生笔试及面试成绩合格,方能录取。学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不再允许考生调剂工程硕士领域。
  (三)持有2008年工程硕士GCT有效成绩的考生,总分在200分以上(无学士学位考生总分220分以上)、单科在30分以上者,可持全国联考成绩单申请参加我校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需提供2008年GCT考试的准考证和成绩单原件,同时确认2008年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并加盖公章)。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过时不予补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考生自负。
  三、有关考试安排
  (一)政治理论考试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高校教师的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2009年12月30日下午2:00—4:00;采取闭卷笔试。考试地点:中心校区国际教育学院综合楼402、403教室。
  政治理论考试教材请到马克思主义学院购买,电话88364074,地点:中心校区电教南楼2层。
  (二) 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
  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时间:2009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笔试)。
  考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简章。考试地点由各招生单位安排。
  (三)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
  时间:2009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地点:中心校区国际教育学院。
  (四)考生需持全国联考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各科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为防范甲型H1N1流感,特提醒有感冒发热症状的考生,应自备口罩,并在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如考试中感觉身体不适,请及时向监考老师报告。
  四、复试及录取
  (一)综合面试
  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面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我校招生简章。
  (二)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政治理论考试、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的整体情况以及招生名额进行录取。
  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联系方式:
  地点:山大南路27号,中心校区办公楼409室,电话:88366060。
  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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