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09年外销员资格考试通知外销员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7:26 12:08: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商务局人事教育科,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12号)和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002]35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09年9月12日
  上午 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 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2009年9月13日
  上午 8:30开始,外经贸外语口试(英、俄、日、法),一天考完。
  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设置见附件1。
  考点统一设在河南省外贸学校(郑州市文化路与俭学街交叉口)。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国际商务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一)所列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四)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报名时应注意的问题:
  1、已取得对原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限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可免试“外经贸外语”)。
  2、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进行报名。
  3、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业务外语科目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B级考试,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成绩通知单。
  三、取得职业资格的条件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必须一次考试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个人打印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手工录入、计算机管理的办法。手工填写的报名表不予受理。
  各省辖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下称《报名表》)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打印填写《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附件3下称《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所在省辖市商务局初审,同级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由省辖市商务局将《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交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汇总。
  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由主管部门汇总后,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报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初审汇总,报省人事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
  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报考人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9张、两寸照片1张(分别用于贴报名表、准考证、座次表,用于贴准考证、座次表的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按照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计收费[2002]1749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外经贸综合业务知识、外经贸外语笔试考试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55元(其中:上交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每科10元,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用每科25元,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费用每科20元);外经贸外语口试每人收取报名考务费35元(其中:上交国家人事考试中心4元;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考务费用31元)对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55元(其中:上交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每科10元,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用每科25元;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费用每科20元。)
  五、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2009年 5 月5日至 6月20 日全省统一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各省辖市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交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同时交纳考务费。
  7月10日前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将《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务费。
  9月上旬开始核发准考证。
  9月12日全天笔试。
  9月13日外经贸外语口试。由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负责组织进行。
  六、考试教材及培训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由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负责。
  七、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填写报名表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
  (四)报名汇总时,将各级别、专业的考生分别汇总。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草稿纸另发,考后收回。
  (六)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试卷设置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三科试卷均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笔试试卷设置不变。各科考试草稿纸另发,考后收回。
  (七)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河南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八)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九)考试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有关信息代码不变。从2009年起撤销考一科的级别设置。
  国际商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参照国际惯例在全国推行实施的一种新型职业资格制度。各省辖市人事考试、商务部门对此项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员,一经发现,要记录在案,严肃处理。
  (十)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0371-66321991
  省商务厅人事处:0371-63576202
  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0371-63819212 63561015
  附件:
  1、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表
  2、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国际商务培训中心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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