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辅导:和解失效和法律效果注册税务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8:09 17:44:06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id="feiw" class="aizi">  【和解程序】
  和解失效和法律效果?
  【解答】(1)和解协议不成立、不生效。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和解协议无效。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无论该违法事由是被发现于协议生效以前还是协议生效以后,人民法院都应当裁定其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源:www.examda.com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来源:来源:
  和解协议在生效以后因存在违法事由而被裁定无效的,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例如,债权人甲、乙因执行和解协议已分别接受15%和10%的清偿,和解协议被裁定无效后,甲应当返还多出乙的5%的部分。
  (3)和解协议执行不能。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在和解协议终止执行以前,各债权人已经接受的清偿比例如果不同,则受偿比例较高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例如,债权人甲已经接受的清偿比例为10%,而其他债权人已经接受的清偿比例为5%,则破产财产应当首先对其他债权人进行分配,直到他们的清偿比例达到10%,然后各债权人再就剩余财产进行按比例清偿。
  在和解协议因执行不能而中止执行的情况下,第三人为和解协议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担保人仍需对债权人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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