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8:31 18: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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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自2009年秋季入学开始,我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让考入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等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免费接受大学教育。
在区内高校就读的免费学生,免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免费标准为我区现行的收费标准,即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同时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在区外高校就读的免费学生,按照区内高校免费学生的免费项目与标准,执行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补助政策。
免费教育的具体施行办法为,每年10月31日前,区内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报到的免费学生人数及免费项目与标准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经费预算并报送有关材料。考入区外高校的免费学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免费学生报到回执单,入学报到1个月内将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免费学生报到回执单寄回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治区教育厅将对区内各招生院校申请的经费预算及区外高校免费学生的报到回执单进行审核,提出年度预算并报自治区财政厅,经审定一次性列入自治区教育经费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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