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0年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3:18 0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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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举办2010年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渝财会〔2010〕5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主管局、市级各企业集团、中央在渝单位、其他金融单位:
根据《重庆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渝财会[2007]49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渝财会[2010]40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高级会计师的综合管理能力,优化知识结构,经研究决定,委托重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具体负责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定于2010年10月13-15日举办,报到时间为10月11-12 日;
第二期定于2010年10月20-22日举办,报到时间为10 月18-19 日。
二、培训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企业内部控制、绩效评价、报表分析和现代管理与沟通技巧等。
三、培训教师
由各院校挑选知名教授授课,特邀上海同济大学教授讲授“现代管理与沟通技巧”课程。
四、培训安排
参加培训的高级会计师可登录“重庆会计之家”网站,查看指定培训院校,并在开班前两天与指定院校联系报名等事项。各培训院校每期开班200人左右,报满为止。
参加培训的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需带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完成规定的24小时继续教育学习后,由重庆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统一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登记记录。培训费由各院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二O一O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