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9]47号)要求,现将全省200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统考报考范围申报条件
1、报考范围:自愿参加全国统考资格鉴定的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2、全国统考职业的申报资格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和《国家职业标准》进行。
二、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需带近期黑白/彩色免冠照片一寸4张、小二寸1张;有关学历证书、培训学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A4纸);单位劳资部门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集体组织报名的单位,指导考生填写《全国统一鉴定考生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审报花名册及加盖公章,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考生报名登记表、审报花名册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下半年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报名时间:2009年 8月1日—10月10日
考试时间:2009年11月21日
成绩公布网上时间:2009年12月28日
申报条件:详见青海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网 http://qh.osta.org.cn也可直接到报名点咨询
全国统考收费标准按青计收费[2004]152号文件执行;鉴定工作结束后省鉴定中心将按30元/人的标准给相关组织报名机(统一报名在10人以上)返还报名组织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