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解读:法治问题公务员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10:34: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2009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序幕已经拉开,广大考生正在进行紧张的备考。在此关键时刻,通过对历年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的研究归纳、总结了十大热点问题供广大考试备考参考。

  本篇为法治问题相关资料。

  一、倾力打造“法治政府”

  直辖后的新重庆是我国幅员最广、人口最多,集大城市、大农村、大移民为一体的特大城市。面对这一特殊的市情,近年来,重庆市政府推出旨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四项制度”,即《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审查登记办法》、《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这四项制度在第三届(2005—2006年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中,赢得了国内外专家的一致好评,获得创新奖。

  政务信息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

  2004年,重庆市政府制定了《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这是打造“阳光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

  该项制度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该制度自当年7月1日实施以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城市总体规划、公务员选拔任用情况,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建设和使用情况等20类政务信息,都要通过政府公报或者报纸、政府信息网、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目前,重庆市已完善了三级新闻发布机制,即市政府新闻发布,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新闻发布,高等院校、国有大型企业新闻发布,将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定期予以发布,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及时予以发布。

  在打造“阳光政府”过程中,重庆市努力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在全国省级政府中第一个提出并实施网站群共建的模式,实现了部门网站内容实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其中“政府文件”收录直辖以来市政府规章近3000件,是国内政府网站中时间跨度最大、最完整的政府规章库,是人民群众了解政策的重要信息源和检索库。

  行政首长问责 打造责任政府

  按照行政首长问责制规定的程序,市长可以直接启动问责程序,也可以根据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新闻媒体的报道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司法机关的问责建议启动问责程序。问责事由包括责任意识淡薄、重大决策失误、监督管理不力、不依法行政等18种情形,不仅对责任事故要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也要问责。

  2004年9月25日,在石柱县牛栏口桥上发生一起特大交通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市长依据“问责暂行办法”,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石柱县委副书记、县长岳中焕引咎辞职,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20人被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据了解,重庆市加大了行政责任追究的力度,一批有行政过错的责任人受到了严肃的行政问责。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市已实施问责49例,追究领导干部89人,从而保证了政令畅通,促进了依法行政。

  不仅如此,行政首长问责制还促进了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和改进工作作风。行政首长问责制实施以来,该市多数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制定了实施办法,建立了相应的行政问责制度,形成了比较健全的三级问责体系。渝北区交通局因交通建设特别是乡村公路建设滞后、城区公交车管理混乱、整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

  为此,区委、区政府于2005年2月22日责令区交通局局长等5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辞职,这在全区干部中引起了强烈震动。各部门千方百计添措施、想办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服务态度有了明显改变。

  行政决策听证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005年11月11日下午5点,网页上的数字跳动到83610,最终定格。

  这是重庆市政府举行的全国首次网上立法听证会,就《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中涉及的行政执法方面的10大问题进行听证。首次网上听证会共吸引了8万余人次的网民点击参与,在线建议达300多条。

  “网上听证这种形式是行政民主的体现。”作为8位公众陈述人代表之一的重庆市委党校徐继敏教授说。

  在此前的2005年4月,重庆轻轨的票价问题,也在重庆市民中引起了广泛争议。政府部门及时召开轻轨票价听证会,以听取各方意见。轻轨公司提出价格不分段,一律15元,群众反映票价偏高。听证会后调整为全程票价5元,实行分段计价,起步价为2元。由于票价降低,为了维持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市财政每年补贴5000万元。家住九龙坡区杨家坪,工作在渝中区的王先生,每天上班乘坐轻轨,他说,通过政府举行听证会,市民们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按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行政决策涉及事项或调整收费项目及标准、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直接和广泛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立法项目等11个事项都应当进行听证。《办法》还就如何保障群众广泛参与,如何规范听证活动、如何科学集中民意等作出了规定。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7月1日该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举行决策听证会达到1000余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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