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范文每日一例(9月7日)公务员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10:32:0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社会稳定,每个部门都是“减压阀”

  法官培训,内容包括应对群体性事件,最高人民法院的此举颇为引人注目。
  日前,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轮训开课,针对当前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破产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培训班专门设置了如何应对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专题讲座。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和平年代解决冲突的最佳手段。法院研究通过法律解决突发和群体性事件,提升基层法官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这对于引导人们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矛盾和冲突,具有重要意义。
  此举也拓展了我们对应对群体性事件的理解:它要求各个层面和梯次的公权力主体都负起责来,以积极的姿态,及时处置矛盾冲突,将群体性事件化解于萌芽。
  近段时间以来,在应对群体性事件时,许多地方的第一反应就是落实“公开透明”的要求,由宣传部门出面公开信息。宣传部门的工作,满足了群众知情权,在解决群体性事件中起到了稳定情绪、化解怨气的作用,无疑是历史性的进步。
  但是,如果在工作中过于依赖这种“宣传新思维”,宣传部门的作用被过于放大,则可能忽略其他重要工作,降低其他部门的责任感。有些地方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应对群体性事件,只是满足于宣传上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甚至成为讨好舆论、危机公关。最后的结果便是,真正的问题被忽略,本该解决的矛盾被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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