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造价工程师辅导:无效合同造价工程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2:04 03:00: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无效合同是指其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为法律所承认和保护、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现实经济活动中,无效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形,即整个合同无效(无效合同)和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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