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区2009年10月自考考前温馨提示自考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15:23:54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各位考生:
您好!欢迎您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考试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领到“考试通知书”,请认真核对,如有问题,当场提出。请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树立“诚信考试光荣”的观念,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维护良好的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市考风考纪监督电话:51958981。
2、考生应于考前20分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无效)、“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考生不可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场,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书籍等其它非贵重物品必须放在“禁带物品暂放处”,不准带上座位。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上座位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