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具体规定城市规划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15: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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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禁止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禁止无《资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承接城市规划编制任务。”依法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管理。
1.资质管理行政主体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www.Examda.CoM考试就到百考试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2.资质等级与标准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其标准如下:
(1)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1)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环保等)人员不少于15人;
3)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2)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1)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环保等)人员不少于10人;
3)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