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城市规划师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13: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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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是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因此,建立定性、定量的指标体系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键。目前进行的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与实践,都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的确立放在重要的地位。
1、控制指标的内容构成
(1)地块划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范围,应从城市的一个完整地域结构出发,其第一步是根据建设用地的区位、土地使用性质、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的要求,综合空间环境结构设想及开发的可行性,划分基本地块,编排地块号码。在此基础上,确定各地块的用地面积和各项控制指标。
一般规定最小地块面积和宽度、深度,防止过小尺度的开发活动。地块边界线要具备可识别性。地块大小与用地特点有关,用地集中、性质单一的,地块可大一点,用地零碎分散,地块要小一点。地块的大小还与开发建设的方式有关,统一开发,地块划分可大一点,多渠道开发的用地,地块划分小一点。一般而言划分地块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 旧城区和沿街地段分块宜小,新建居住区分块宜大;
② 至少与一条道路相邻;
③ 用地性质尽量单纯;
④ 同类用地控制要求大致相同;
⑤ 保护地段单独划出。
(2)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