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0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 高考频道 —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1:01 12:07:5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2010年音乐类(含声乐、器乐、舞蹈)专业的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音乐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为笔试和专业个体测试两部分。考生于2010年1月19日凭《河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在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设置的考点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专业个体测试分市分批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考试,考生应于2009年12月28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和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查询专业个体测试具体分批时间。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为现场个体测试科目。
  (一)声乐
  声乐考试的曲目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
  考生自选一首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钢琴伴奏)。
  声乐考试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器乐
  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
  考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等。
  考生自选一首乐曲或练习曲(除钢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备乐器)。
  器乐考试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舞蹈
  舞蹈考试的内容、体裁主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等。
  考生需要进行基本功测试和舞蹈作品表演测试。基本功主要通过旋转、弹跳、翻等技巧测试学生的软开度和控制能力,舞蹈作品则是测试学生的肢体艺术表现能力。舞蹈作品自选,作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舞蹈考试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基本功、表现能力、选跳作品难度、韵律感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舞蹈考试要求考生穿着形体服进入考场。
  (四)视唱
  视唱即看谱即唱。视唱考试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为了准确地测试出考生读谱视唱能力、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方面的综合音乐素质,视唱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40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B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35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一升一降调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C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30分。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规整节奏为主,辅以一定难度的节奏类型,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
  D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20分。试题为视唱和节奏两部分(两部分都必考):(1)视唱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常见简单节奏为主,旋律平稳进行。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2)节奏试题为常见简单节奏型,无复杂节奏型。
  (五)听音记谱
  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的听辨和记写能力。
  听音记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两种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辨记写单音、双音、旋律片段等。
  (六)乐理基础知识
  乐理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音乐常识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
  三、命题原则
  (一)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二)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能够测试出高校音乐类专业对考生的基本要求。
  (三)依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专业考试-大纲》,在特定的时间内使考生得以充分表现其应试科目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四、考试要求
  (一)声乐
  1.声音条件
  (1)音质纯净,声带闭合良好,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无发声障碍和喉疾病变。
  (2)声音具有明暗、浓淡的可塑性,表现能力强。
  (3)音域较宽。
  (4)音量适中、歌唱性强。
  2.歌唱方法正确,歌唱状态良好,咬字吐字准确、清晰。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
  3.所演唱的歌曲有一定表现力,艺术处理恰当,整体表现效果好。
  4.作品的艺术性较强,并具有一定难度。
  (二)器乐
  1.演奏姿势和演奏方法正确。无论弦乐器、吹管乐器、弹拨乐器,在持弓、运弓、持琴、手形、口形、指法、演奏动作、坐立姿势等方面都比较规范。
  2.演奏者对音高和节奏表达准确。
  3.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实,各种技巧表现准确,演奏熟练完整。
  4.表现力强,对作品风格、速度、力度等方面的把握和处理准确得当,有较强的感染力,整体效果好。
  (三)舞蹈
  1.形体条件好,身体素质和身高、五官、体形等条件具备学习舞蹈的要求。
  2.通过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体现自身的柔韧性、稳定性和灵活性。
  3.肢体语言表现力强,对选跳作品的风格、思想情感把握较为准确,作品技术与艺术等方面结合的较好。
  4.选跳的作品编排合理,各种技巧动作的表现和风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难度。
  5.选跳作品的动作熟练准确、节奏清晰、舞韵协和。
  (四)视唱
  1.正确掌握音准、节奏,基本做到视谱即唱。
  2.熟练掌握节拍、节奏(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
  3.正确掌握和表现常用的音乐记号(包括力度、速度、装饰音、反复记号、呼吸记号等)。
  4.能用基本指挥图式划拍或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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