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公开招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合同制辅警公告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10:08 15:52:4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招聘人数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扰”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合同制辅警 15 名(含女性 2 名)。
二、招聘条件
1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吃苦耐劳的工作热情和端正的工作态度; 为人诚实正直,具有敬业精神; 自愿从事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
2 、男、女性年龄均为 20 周岁— 30 周岁( 1991 年 10 月 10 日 — 1981 年 10 月 10 日出生)。
3 、户籍条件:
( 1 )盘锦市范围内户口。
( 2 )本人原户籍为盘锦市的毕业生或父母户籍现为盘锦市户籍。
4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在 1.0 以上。男性身高在 1.72 米 以上,女性身高在 1.62 米 以上。
5 、学历条件:
( 1 )必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 人(其中女性 1 人),
( 2 )高中(中专)毕业的退伍军人及警校(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学历) 10 人(其中女性 1 人)。
6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受过治安处罚以上;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red> 2011 年10 月10 日 至 10 月17 日
(二)报名地点
盘山县人才中心(双台子区原盘山县政府西二楼)
(三)报名材料
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件(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及 1 寸免冠照片 5 张。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 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盘山县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
1 、 体能测试:男: 10 米 X4 往返跑、立定跳远。
女: 10 米 X4 往返跑、立定跳远。
2 、笔试:应聘人员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 不多于 1 : 2 的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 、 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4 、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 60% (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占 40% (满分 100 分)。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 1 : 1 的比例确定人选。如遇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为主。
六、政审工作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拟聘确定人选,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政审工作。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的,拟聘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部分按笔试和面试总分,依次递补,补满为止。
八、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经招聘单位上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面向社会公示一周。
九、上岗前培训
对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培训。
十、试用及试用期考核
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进行 3 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比照正式聘用待遇。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试用期发现不适应岗位工作的可以随时终止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适用期满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法院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 , 报县人社局备案并签证。
十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合同制辅警, 实行聘用制,签订三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聘用将根据当时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适时待定。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和配发相关装备,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 1000 元,月岗位津贴 400 元), 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报名电话: 3581327
联 系 人:曲涛 刘坤
盘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〇 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