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辅导: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怎么办?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9:09:26 12:32:13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id="xx21" class="mar10">  时间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地方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市地税登记机关,并在报刊上作遗失声明。
  所需资料
  1.按要求填写《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刊出申报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工商营业执照(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1份或刊登发票及复印件1份。
  适用表格
  《<.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刊出申报表》 多智最牛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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