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2011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1:03:29 15:55:1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浙建站市[2011]16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法律意识及整体素质水平,确保造价工程师注册质量,根据建设部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订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应按规定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现将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凡2010年在我省初始注册、2010-2011年应参加网络教育未及时报名参加以及外省变更并已取得浙江省注册证号的造价工程师。
2、已参加过2010年面授学习的学员,只需完成30学时选修课,其余的需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
二、培训内容:
1、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