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0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 高考频道 —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4:15 21: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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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2010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6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报考条件与体检
(一)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有关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报考要求请登陆有关院校网站查询)。艺术类考生可报考相应的艺术类专业。
(二)体检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生院校及计划
2010年我省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院校是:威海职业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6所学校今年的单招招生计划共计216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一)。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