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 高考频道 —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10:05:01 20:30:1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一、学校全称:重庆邮电大学 院校代码:10617
  二、校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
  三、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邮电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
  四、层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条件
  重庆邮电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显著增强的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近两万人,其中研究生3000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140余人,具有副高职称的350余人。学校现占地3800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20000多台微机联网运行,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电子图书120余万册,拥有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舒适的生活条件。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原则,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此外,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对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在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相关科目上理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和数学成绩,文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和文科综合成绩,原则上所有科目均应达到及格水平。
  3、有关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处理,以及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
  4、我校对江苏省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定为物理,对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定为历史,选测科目成绩等级组合为AB,对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进行录取(A﹢=5分,A=3分)。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原则,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总分、专业志愿等进行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
  6、软件工程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7、在重庆市招生的英语专业,仅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①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②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未设考点省份不要求),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录取。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 高考文化考试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④动画、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专业考试满分×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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