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0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3 18:53:20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区200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实行全省统考,考试将于2006年11月19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及《会计基础》,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二、考试时间:2006年11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下午2时至4时30分考《会计基础》。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部分考试科目免试的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证自毕业之日起2 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需培训的考生从即日起可到受会计学会委托报名的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二)凡不需培训的考生可在2006年8月21日至8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内,由本人带备有关证明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会计学会报名(地点:桂城南海大道49号海欣阁首层即广播电视局对面,电话:86229326)。
(三)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近期小一寸红底彩照2张;
3.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报名表格(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