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问题解答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3 19:09:49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问: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答:根据今年5月8日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具备法定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两部分。基本条件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必须具备的基础条件,内容有四项:一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二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是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四是热爱会计工作。具体条件是对学历和年限的要求,分别对具备规定学历和条件的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和条件的人员取得资格作出了规定。对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规定学历和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直接申领的方式获得会计从业资格。具体地说,凡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专业学历,同时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可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直接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对于符合基本条件,但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和条件的人员,以及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专业学历,但毕业时间已经超过两年的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大纲。考试科目有四门,包括: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考试水平设定在相当于中等专业学校会计专业毕业的水平。

  问: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何管理?

  答: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实行属地原则,由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另外,考虑到我国国情和会计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由相应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了加强管理,《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和年检制度。所谓注册登记制度,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任(聘)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会计从业资格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因调任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且到其他地区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办理调转手续后的30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所谓年检制度,是指年度检查验证制度,年检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的内容主要包括持证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情况,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等。对于无故不参加年检或者年检未通过的人员,其所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证书载明的有效期限终止之日起,自行失效,并自失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另外,为了严格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管理办法》专设罚则一章,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被吊销证书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特别严重的,自被吊销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即永久禁入会计行业。

  问:哪些单位的哪些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答: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就是说,在我国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在外资公司、企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今年7月1日起,各单位任(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均是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另外,为了吸引社会人才,充实会计后备力量,《管理办法》规定,对不在会计岗位工作的人员,也可以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如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年检,其所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续有效。

  问:财政部门对贯彻实施《管理办法》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管理办法》是《会计法》的重要配套规章,认真贯彻《管理办法》也是贯彻落实《会计法》的重要步骤之一。第一,应当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管理办法》授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应当及时制定并报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标准,各地区和中央有关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不得在组织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有关的培训、考试、年检等工作过程中收取额外费用。第二,认真组织好会计证的清理换证工作。凡在2000年7月1日前按照规定取得会计证的人员,视同其已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所持有的会计证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后,可以直接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虑到清理换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清理换证工作的进度,总的要求是,在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理换证工作。第三,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后续管理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年检和从业档案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后续管理制度。第四,实行科学管理,逐步实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现代化。为了有效利用会计人员信息资源,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逐步采用IC卡,并实行电子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IC卡建设总的原则是:全国统一规划,地方因地制宜,先试点,后推广。会计从业资格IC卡管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正式实施前,还有许多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管理软件的开发、试运行、培训等。计划通过4年左右的时间分步骤地实施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标准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化,最终实现会计人员管理计算机网络化的目标。

相关文章


会计真的越老越值钱吗
实施新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我国会计准则制定考虑经济后果的利弊分析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问题解答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问题解答
浅析企业改制中的若干个会计实务问题
对社保资金会计核算基础的探讨(下)
对社保资金会计核算基础的探讨(上)
《企业会计制度》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突破
澳大利亚华人论坛
考好网
日本华人论坛
华人移民留学论坛
英国华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