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事项的通知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3 19:12:18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将举办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与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2006年3月18日 9:00-11:00

会计基础与实务: 2006年3月18日 13:30-16: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2006年3月25日、3月26日(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生以个人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二、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5年9月19日至9月28日。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各区县财政局开通网上报名服务,考生可登录www.kuaiji.com.cn,具体办法见网上报名须知。海淀区考生可登录www.bjhdcz.gov.cn。

3、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在报名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名点附后)

4、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确认后方为有效。

5、考生应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非指定报名点报名,出现任何问题,由考生自负。各报名点、培训学校不得强制要求考生参加考前培训和强制销售相关用书。

四、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规定》(京价收字[2000]442号),报名参加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每人应交:每科考务费20元(初级电算化45元)。

五、考点安排

考点由各区县财政局报北京市财政局后确定。考生的准考证号码由计算机排序确定。

六、考试纪律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凡在两年内参加三科考试成绩合格者,考试结束3个月后到原报名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成绩。

查询成绩的方式有:

声讯咨询:16898500,1606500

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kuaiji.com.cn

http://www.bjcz.gov.cn

注:考试成绩查询方法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补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www.kuaiji.com.cn,具体方法见网上报名须知。

补报名责任单位:北京市财会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西直门内玉芙胡同11号(北京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咨询电话:62275821

负责人:李继红

乘车路线:地铁西直门下B出口,105,111,7,西内大街下车。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2005年9月28日




北京市财政局

二ОО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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