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四章重点导读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09:38:05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一、本章大纲
  基本要求
  (一)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与方式;
  (二)掌握合同的生效、无效、可撤销与效力待定;

  (三)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与抗辩权的行使;
  (四)掌握合同担保的主要方式;
  (五)掌握合同变更、转让的有关内容;
  (六)掌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有关内容;
  (七)熟悉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八)熟悉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和缔约过失责任;
  (九)熟悉合同的保全措施;
  (十)了解合同的概念,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十一)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本章历年考点
  1、可撤销合同的撤销 (2005年单选1题 2004年单选1题)
  2、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 (2005年单选1题)
  3、同时履行抗辩权 (2003年单选1题)
  4、质押 (2003年单选1题 2005年综合题2问)
  5、违约金和定金 (2004年单选2题 2004年判断1题 2005年综合题1问)
  6、合同生效日期 (2004年单选1题 2003年多选1题)
  7、要约 (2004年单选1题)
  8、代位权 (2004年单选1题)
  9、公司分立的债务清偿 (2004年单选1题)
  10、缔约过失 (2005年多选1题)
  11、无效合同 (2005年多选1题 2003年多选1题)
  12、具体合同 (2004年多选1题)
  13、合同的标的物 (2004年多选1题)
  14、担保 (2005年判断1题 2005年综合题1问)
  15、不安抗辩权 (2003年判断1题 2005年综合题1问)
  16、终止履行合同的处理 (2005年简答题1题)
  17、合同纠纷处理 (2005年综合题1问 2003年综合题1题 2004年综合题1题)
  三、本章重点与难点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形式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三种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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