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CK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八章第二节

文章作者 100test 发表时间 2007:02:04 09:36:27
来源 100Test.Com百考试题网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应纳税所得=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计算的时候,需要注意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不得扣除项目、弥补亏损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等。

一、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注意其他收入的具体种类在选择题中的考察。
★对于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应记入利润总额,注意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和先征后退、补贴收入的不同处理方法。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征所得税。但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应照章纳税。
例4、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B、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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